康乐县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1-19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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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化以及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现在将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办理。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局长组织领导,局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制度建设

(一)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

(二) 按照《条例》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指定工作人员对局各类室信息进行收集和公开。

三、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7年,地震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7.28唐山视察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推进地震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序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行政审批、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信息的发布,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提高地震部门的公信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康乐县地震局面向社会发布防震减灾信息,主要是通过县政府网站。2017年,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公开行政审批21条、财政资金使用2条、招标采购1条,有效地扩大了信息传播的范围和效率。

(一)防震减灾政策公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精神,全面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健全防震减灾救灾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2017年,着力加强行政审批外网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公开了适用范围、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方式与时限、审批结果与送达、咨询途径与投诉渠道等内容。

(三)财政资金公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发布了2017年公开决算书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认真做好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公开。

(四)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公开。继续加大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流程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确保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地震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康乐县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栏目设置不尽合理,内容有交叉重复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发布程序与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文件内容,优化栏目设置,理清发布程序,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