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7-0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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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文件和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工作实际,不断加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1年度我中心公示公告的信息共有4条,发布部门动态37条,政府信息公开1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社保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社保中心政务信息,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专栏,设有政务动态、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之社会保险等栏目,按期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股(室)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严格管理发布人和审核人账号,发布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避免一人通办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社保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社保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务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积极梳理能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加强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的审核力度,特别是对专业词汇要做到准确无误,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