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1-2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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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康乐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类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护航“平安康乐”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服务群众和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不断改进和提升全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县公安局通过“康乐县公安局”网站、“康乐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共2506条,发布警务微博2138条,发布警务微信149条。

(一)主动公开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106条,其中信息公开年报1条,工作动态97条,政策文件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一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及时公开信息,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二是结合工作职能,完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康乐县公安局”专栏,设置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栏目,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办公室主任为初审,业务分管领导把关,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审核。为了方便民众了解公安工作,我局通过公开电话、地址、邮箱等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使群众更加了解公安,关注公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4

行政强制

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与公众需求期待不能完全相适应;二是信息发布内容的规范性、政策解读多样性等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仍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亦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县公安局一是将继续立足公安工作职能,强化为民服务导向,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积极拓展发布内容,增加反映公安工作服务人民的信息动态,加强政策解读类栏目的图像、视频等多样性解读建设,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三是组织政务公开民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方法和思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民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