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2025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扶持实施方案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1-2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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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鼓励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发展,确保有意愿有能力的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通过发展种养产业实现增产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引导激励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自主发展种养产业,实现以产业增收带动提高全县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逐步建立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收入健康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增收为核心,聚焦发展产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以养殖业和种植业为重点引导扶持。通过以奖代补来引导发展到户增收产业,持续激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增收有渠道,帮扶成果有成效。

三、工作原则

(一)精准聚焦,分类奖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精准识别认定监测对象,制定奖补标准,提升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发展产业拓宽增收渠道。

(二)因户施策,以奖代补。各乡镇立足实际,结合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生产条件和发展意愿,合理确定产业方向和发展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并在当年实施阶段内达到奖补条件后给予奖补。

(三)加强监督,公开透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县、乡(镇)、村三级要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通过微信群、村民知情大会、公开栏(墙)等形式,公开奖补政策、补助金额和受益对象等信息。

四、奖补对象

全县有能力、有意愿发展自种自养产业的未消除风险的防返贫监测对象(不含整户一类低保)。户内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规模按照奖补类型及奖补标准申请一项或多项奖补。

五、奖补标准

养殖业:引进或饲养未享受补贴的西门塔尔良种能繁母牛1头并购买农业保险,奖补1万元;引进或饲养能繁母羊10只且购买农业保险,奖补1万元;购买或饲养猪2头以上,每头奖补1000元;对利用闲置房屋及空闲场地养殖鸡的农户以10只为基数,每只奖补10元,奖补不超过200只。

种植业:在县域内种植中药材、高原夏菜1亩以上的,按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产业奖补政策每户累计不超过2万元。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5年1月—3月)。各乡镇、村全方位、多渠道宣传2025年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增强自身产业发展动力,积极动员引进牛羊猪等家畜,种植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为奖补政策的全面实施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稳定增收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3月—9月)。各乡镇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的责任主体,要全力组织包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到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中认真帮助谋划产业发展等工作,并适时开展核查产业发展的真实性,对符合奖补标准的全面开展初验和复验。

(三)验收报账阶段(2024年3月—10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落实产业奖补的初验、复验工作由乡镇全面负责,按照村级初验、乡镇复验、县级审核的程序进行,并逐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验收达标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奖补政策落实资金,并及时拨付到户。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认定和种养产业奖补政策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严守工作程序,严把审核关口,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组织乡村干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结合实际发展产业,激发内生动力,增加收入,树立自力更生的信心。

(三)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产业增收提供奖补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奖补资金管理。

上述政策执行期为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实际效果,视情况调整或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