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进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康政府人〔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中共康乐县委关于马俊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组字〔2025〕28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研究,决定:
张进宝同志为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赵树军同志为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白学强同志为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鲍永新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陆 昕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仲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志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郝文强同志不再担任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马得财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雍国镭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