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康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10号)和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康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外事办)与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外事办)在县政府办公室挂牌,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外事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县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办、县政府外事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办理反馈、传达政令、催查督办、会议服务和后勤保障;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政府日常文电的处理工作;掌握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反映了解各项工作情况和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信息,总结经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实行正确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归档、收文、承办、催办、清退、装订、分送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调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县政府各类会议,分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督查上级机关转来的领导批示件和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
(六)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电、网络信息保密工作。
(七)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八)负责政府系统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视频会议管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指导、检查、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县各乡镇、各单位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收集、采写和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政府政务简报》;组织县政府新闻发布会,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对县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九)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文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省州驻康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办公室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及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资产和财务。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县重大的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强化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统筹建设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指导、监督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管理运行。负责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负责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推进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县长、副县长分管工作方面的文件、发电、汇报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初核和校对工作;负责各单位、乡镇以县政府名义的各类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县长、副县长公务活动的安排、协调、联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县长、副县长的办公会议、大型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等各种会议;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会议决定、决议、领导批示件、群众上访件、网民留言办理结果的督查工作和有关专题会议确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负责县长、副县长交办的各类事务;协助县政府各部门筹办各类专业会议及综合性会议;负责办理主任、副主任及各股室交办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
(二)文档股。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各类文件、发电、材料、讲话的收文、承办、催办、清退、打印、装订、资料收集、分送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管理县政府及办公室档案;负责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函件、奖牌;负责安排办公室值班工作。
(三)综合股。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的后勤筹备工作,搞好后勤服务和后勤保障;负责搞好县政府院内和大楼的环境绿化、美化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门庭值班工作及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人事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报纸、期刊的收发、订阅工作;负责县政府工作人员各种证件的核发和有关证件、手续的审核办理工作;负责承担办公室及代管单位财务决算、日常财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监督管理和统计工作(制定能耗统计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县政府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运转。
(四)外事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外事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州、县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全县涉外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和服务,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
(五)政管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县乡便民服务大厅管理运行。负责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
第六条 康乐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17名,工勤编制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康乐县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联 系 人:马海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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