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融媒体中心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康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10号)和中共康乐县委办公室、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康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领导。
第三条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融媒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融媒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媒体单位的喉舌作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舆论宣传工作。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对各乡镇、各系统改革发展新成就开展宣传;关注民生民情,加强舆论监督;负责全媒体的舆论宣传策划、采集、编辑、发布、播出及收集、归类、保存开发利用等工作。
(三)全力打造“新闻+党建+政务+服务+民生+商务+教育”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为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数据计算、存储、网络、交互、分析和信息管理服务,为群众提供网上信息服务、政务服务和便民生活服务;承担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公众平台新媒体信息资源的编辑、上传、更新和维护工作。
(四)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服务人民群众,转播中央和省州县广播电视节目与网络视听节目。
(五)建设高素质的融媒体建设队伍,探索舆论宣传、媒体资产管理新机制,发展壮大全县传媒事业,提升舆论宣传的引导力、传播力和吸引力。
(六)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广播、电视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拍摄制作宣传、推荐康乐的视听节目,全面向社会各界展现康乐日新月异的变化。
(七)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到康乐采访,维护全县新闻舆论安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康乐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融媒体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公文撰写、印发,其他单位公文收发、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抓好工作督办;负责中心人事调配、教育培训、劳资社保、出勤管理、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日常及年终考核工作、负责中心信息、档案、年鉴编纂及信访、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障财物管理,安全和后勤运行正常;负责制订党员培训、学习计划,督促检查党员各类学习笔记,整理、保管党建过程性各类资料;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职称评聘和工资晋升工作。
(二)指挥中心。负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报道计划,统计和分析宣传成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负责制定中心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负责对新闻采访、编辑、播发和新闻热点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对新闻爆料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负责跟踪督办新闻采访、编辑任务落实;负责节目包装、媒体推广;负责节目引进与审查、学术交流、作品评优工作和通联工作,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制定本中心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试听节目的刊播计划;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编排工作;负责政府公告、通告和应急通知的播发安排;负责公益广告、公益视频的播出安排。
(三)采集部。承担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闻采访任务;执行指挥中心制定的新闻宣传报道计划;协助配合上级媒体和新闻单位到康乐采访,确保新闻宣传舆论安全。
(四)编发部。负责审核、制作、编排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闻稿件;负责新闻稿件、影视节目播出的审查、校对、监制,确保刊播安全;负责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新闻的编排、合成、存储和播发工作;负责上级台新闻素材、节目传送;负责媒资系统资源管理工作。
(五)栏目部。负责电视栏目《康乐新闻》等专题栏目的采、编、制和临时性专题片、纪录片、汇报片的采访、编辑、制作。
(六)运营部。负责融媒体共享平台的技术运行、维护、保障与智慧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以及与其它平台对接等技术工作;负责中心网络设计、建设、维护、升级;负责制定各种设备的更新计划并配合做好采购工作和应用培训;负责政策法规、行业规定、文化旅游、农特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与宣传;协助配合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完成对中心信号接收设备、播出设备和播发节目的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类、播出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播出与监测部。负责值机监控,确保中央、省、州电视节目、广播节目转播安全和县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播出安全,尤其突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安全播出;负责中央无线数字电视发射站的监管、安全巡查;负责播出设备、铁塔、无线数字电视发射机、广播发射机、供电线路、应急电源的日常维护和周检、月检、年检;根据统一安排,承担大会、大型活动的音响设备调试和现场值守任务。
(八)农村应急广播部。负责全县农村应急广播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应急广播县级平台、乡级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技术保障播出部。负责县城、景古、莲麓、白王差转台设备的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
第五条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事业编制2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六条 康乐县融媒体中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联系人:冯海红
联系电话:1891930653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地址:康乐县三馆一中心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