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城乡供排水中心
康乐县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康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康编委{2020}5号《关于有关事业机构撤建的通知》要求,撤销康乐县农村人饮工作总站,设立康乐县城乡供排水服务中心。现申请成立6个内设机构(人秘股、财务股、规划股、督查室、营业室、维修队),具体职责如下:
一、人秘股职责
负责内外协调联系、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务组织、工作纪律和制度落实等。承担行政审批、保密、信访、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和重要报告,重要工作的检查督办。起草和审核上下级公文、各种汇报材料及综合性文件。
二、财务股职责
负责单位财产管理.劳动工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编制预算。负责中心财务及指导中心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年度中心人事管理。
三、规划股职责
负责编制全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年度运行计划,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的项目申报、建设管理。负责指导供排水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维修工程项目的规划和预算工作。
四、督查室职责
加强对工程供水高质量监控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各水源地保护、供水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中心安排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城乡供水、用水违法违规行为。
五、营业室职责
负责全县城居民用水、商业用水、单位用水、学校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的水费收缴工作。营业室窗口负责全县城自来水用户的报装、智能水表充值和水表安装及水费收缴相关事宜的咨询答疑工作;负责营业室内部各类水费账目统计、管理、上报工作。
六、维修队职责
负责保证全县范围内公共供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紧急处理各种供水故障,按时完成维修抢修任务。负责供排水管网巡检。负责对维修设备、车辆的日常维护等。
联系电话:13993095882
办公地址:康乐县附城镇中元村周家窑37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442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