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康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名称冠以“试行”的不超过2年;“暂行”的不超过1年;有效期限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不得使用的规定。县政府在2017年清理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28件,需保留3件,修订15件,到期失效10件、废止10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共3件,确认有效,建议继续保留。
2.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修订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共15件,建议修订,正在修订中。
3.到期失效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0件,有效期限届满,确认失效,不得使用。
附件:2022年康乐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第二批).xlsx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