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供销社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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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供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州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供销社工作职能,切实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供销政策知识的知晓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将康乐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社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条例等,并认真研究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紧密结合政府网站宣传平台,及时主动公布重大活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供销社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供销社政务信息,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供销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指定专人定期对网站页面、内容进行公开完善,以服务方便群众为理念,打造高质量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我社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专人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定内部考核办法,依照考核办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高。二是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信息量有待增加。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社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实时了解供销政策、最新信息动态;三是加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