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社保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1-1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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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文件和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工作实际,不断加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我中心公示公告的信息共有12条,发布部门动态35条,政府信息公开9条、社会保险栏目3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社保中心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方便群众及时、准确了解社保中心政务信息,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社保工作实际和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专栏,设有政务动态、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之社会保险等栏目,按期更新栏目内容、及时发布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我中心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股(室)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严格管理发布人和审核人账号,发布的政务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避免一人通办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社保工作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落实信息发布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社保工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务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继续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积极梳理能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三)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四)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加强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的审核力度,特别是对专业词汇要做到准确无误,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