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康乐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税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1-2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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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康乐县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规定,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标准、提升服务、多办实事”为原则,通过网站公开、办税服务厅公开等系列措施,收集整理公开资料,并严格按政务公开要求进行公开。及时更新机构概述、办税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内容准确。及时公布税收政策、政策解读、纳税人权利义务行政处罚信息、办税流程等内容。严格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应公开途径进行公开,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办理工作流程,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持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公开审查管理,做好信息内容的接收、筛选、发布等工作,确保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全面、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宣传栏、导税台等形式,及时公布税收法规政策和涉税事项等信息;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建设,打造多层次、多角度、多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扩大信息宣传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做好各项税收优惠宣传和辅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进一步提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和途径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的方式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专业素养。

2.加强网站、微信、第三方媒体等多平台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深化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