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交通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1-2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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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康乐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县东街18号,电话: 0930-5938311,邮编: 73150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康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梳理整合单位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依托康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康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微信公众号,综合利用新媒体、广播、报纸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行政许可等政务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询,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共公开发布信息240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54条、“康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微信订阅号公开1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重点项目建设等行业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认真对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目录,结合省州交通部门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形成了公开事项任务清单并逐一进行了落实。三是系统梳理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逐步整理形成本部门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四是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拟公开发布的内容由起草人起草后,经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数据及文字表述进行反复校对,保障公开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理性,切实提高信息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以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依托,借助微信公众号、大美康乐APP等政务新媒体资源,权威公开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政府信息,通过政策解读、宣传引导等手段落实、落细交通惠民政策,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依次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后公开”的原则,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全面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内容保障仍需完善,网站公开目录需进行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三是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确定工作需进一步推进落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逐一梳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列出政务公开任务清单,明确各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按要求提供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保证该项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对照中央、省、州下发的各项主动公开标准规范,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重内容轻形式、重公开轻解读等不足,不断充实政策解读、项目建设等栏目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同时通过培训学习、经验交流等措施,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工作力量及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最新的政务公开目录设置,围绕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广度深度,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行政处罚、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流程公开,提高群众对行业重点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