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2-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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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具体实际情况,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在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例会上经常组织学习《条例》,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上,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按真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开展的工作及时上传政府网站,使得更多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以及职能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26条、重点信息公开28条、微信公众号更新内容2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结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努力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因机构改革,工作人员进行了有关调整,工作的延续性上以及业务的熟悉度上还有一定欠缺;另公开的内容部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最重要的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

2022年,我局将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提高认识,按照《条例》要求,同时学习兄弟县市先进经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适应当前司法信息公开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康乐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