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1-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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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由县住建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办公室电话:0930-4425893,邮编:731500,地址:康乐县附城镇新集街302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和县政府具体指导下,立足工作实际,深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政策解读内容,提升公开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部署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公开指南,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的依法依规。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信息平台“日更新、周完善、月总结”机制,严格落实局网站与康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涉及局栏目的信息每日更新要求,及时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原则,建立行政性规范文件与解读方案、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查机制,围绕公众关心事项不断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回应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公开事项的要求,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按照新的要求,及时调整公开栏目,严格落实常态化维护机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议事日程,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常抓常议。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网站维护人员,明确各股室职责、主动公开的事项、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程序,并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同步更新县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有时公开信息不及时,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准确,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持续把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落实落细。二是加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督促专人负责,各股室协调,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公开信息上求真求实求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