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等。
(三)职业骗保人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等。
(四)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等。
(五)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失责,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和业务管理、“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六)其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930-4425911 0930-4425133
邮箱:1248750426@qq.com
受理地址:康乐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股(地址:康乐县附城镇南街县畜牧兽医中心四楼304室)
三、受理时限
可通过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线索。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康乐县医保领域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内容应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举报人需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需如实提供举报事项详细情况和已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积极配合调查核实;
(三)医保部门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四)对恶意诬告、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供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临夏州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20万元,最低奖励金额200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维护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公平、规范的医保环境!
特此公告。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