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2013957848x/2024-00025 主题分类 康政办发
发文字号 康政办发[2024]22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标     题 关于印发《康乐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康乐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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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政办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有关单位:

现将《康乐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乐县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1〕28号)《健康甘肃“2030”规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切实加强健康知识科普,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推进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卫生城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取缔市场活禽交易,维护好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持续抓好县城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强化公路、河流沟渠沿线、车站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进一步完善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全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尽快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分区分类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健全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城乡公厕建设,积极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完成基础教育学校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实现中小学(含教学点)、幼儿园厕所达到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环保五项底线要求。深入开展旅游厕所提档升级,提升管护维护水平。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公厕卫生环境卫生状况。(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快县城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县城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完善农村供水运管长效机制,扩大农村供水管网覆盖面,有序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自主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二)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6.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公共卫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及不同季节重点流行疾病防控等卫生健康知识,坚决杜绝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等行为,推广正确洗手、室内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从源头上防控疾病传播。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宣教活动,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推广分餐制,开展“公勺公筷(公夹)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和健康行为引导,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干预,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加快无烟机关、无烟家庭、无烟医院、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将无烟单位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卫生单位测评体系。(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加强健身广场、步道和体育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改善城乡居民运动条件。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使用,逐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开放率和利用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县文旅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社会心理健康。在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公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康乐建设。

10.大力推进卫生乡镇创建。积极推进国家、省州卫生乡镇、社区、村创建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牵头,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民生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常抓不懈推动落实。县爱卫会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县卫办工作力量,完善运转机制。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爱国卫生政策研究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鼓励和支持建立爱国卫生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共推共促爱国卫生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动员,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推进村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家庭医生、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为基础,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拓展工作渠道,依托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村规民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鼓励和吸引社会组织、物业管理单位、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四)加强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凝聚正能量,不断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广泛开展。

附件:康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康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县委办公室:负责县委组成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督导。对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组成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督导。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政务大厅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防病防疫、环境整治、健康创建工作。

县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创建、文明评选范畴。开展全民健康和遵守社会卫生公德的宣传引导。通过多种途径配合做好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落实职业病防治要求,协助开展青少年、妇女、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增强妇女和青少年健康体质,保障妇女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县发展改革局: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保障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立项。

县财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工作需要列支必要的专项经费。

县人社局:负责企业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以及职业危害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督促落实女职工、未成年人用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教育局:督促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和住宿卫生条件,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教育和干预。

县民政局: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各社会福利性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县住建局:科学规划县城建设,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改善市容市貌,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强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不断完善城镇服务功能。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爱卫办拟订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意见等,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落实并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组织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和卫生单位创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县医保局: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疗,降低个人医疗费用支出负担。

县水务局: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健部门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传播。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程度。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水系垃圾治理和污染防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对农村畜禽粪便和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综合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畜禽屠宰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卫健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工作;推进农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的监督检查。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拆违治乱、风貌提升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村庄规划,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县交通局:负责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及公共汽车站、通道收费站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县道养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管制工作。

县文旅局:加强旅游景点的卫生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各类旅游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餐饮服务质量、卫生等进行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督促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做好城乡农贸市场的卫生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的特别审批。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爱国卫生工作;督促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组织开展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指导消除卫生行业安全隐患。组织查处卫生行业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卫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信息报送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康乐分局: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

县商务局: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并督促各商贸流通经营主体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优化环卫设施布局,做好县城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消除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乱搭乱建、乱扯乱挂、乱停乱放,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店外店,清理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不断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

县公安局:密切关注与开展爱国卫生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开展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疫情处置工作。协助卫健部门依法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以及病原体携带者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打击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医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全民健康和遵守社会卫生规范的宣传教育,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产品,科普健康知识。对不卫生、不文明行为进行新闻舆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全社会卫生意识和全民自我保护能力。准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阐释,全面反映爱国卫生工作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加强新媒体传播,提高报道影响力。

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协助县、乡(镇)人民政府预防、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各类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实施行政监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协调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现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各村(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与卫生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环境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化、美化环境,保证环境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镇建设、健康村镇建设、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无烟环境建设。加大村(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科普力度,增强居民健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