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2013957848x/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康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康政办发[2024]17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4年劳务输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4年劳务输转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康政办发〔2024〕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康乐县2024年劳务输转奖补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乐县2024年劳务输转奖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全县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县稳就业、促就业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劳务输转奖补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康乐籍群众增收为核心,以东西部劳务协作为重点进行帮扶引导。主要通过以奖补来引导群众外出务工,持续激发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实现群众增收有渠道,巩固脱贫有保障。
三、奖补对象
康乐籍外出务工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
四、奖补条件及标准
(一)交通补贴
每年对跨省外出务工的已脱贫劳动力就业连续满3个月按照不超过6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县上“点对点”输转到省外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并已承担单程交通费用的已脱贫劳动力按照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省内(省内县外)就近就业的已脱贫劳动力就业连续满3个月按照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务工补贴
对首次组织输转到东西协作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连续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再给予3000元劳务奖补;对首次组织输转到厦门市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连续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劳务奖补1800元。
(三)劳务服务机构奖补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资金来源
劳务奖补资金通过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就业资金和县级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解决。
六、奖补申报材料和发放程序
(一)交通补贴申报材料和发放程序
1.能够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资料的,可申请务工交通补贴:①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②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③3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收入证明。
2.确实无法提供以上三项申报材料的,由务工群众本人或家属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入户核实,将核实后的交通补贴花名册由包村组长、村书记签字盖章上后报乡(镇),乡(镇)、村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最终确定的发放花名册以正式文件(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县劳务办审核落实奖补。
(二)劳务奖补申报材料和发放程序
1.在济南市和厦门市同安区缴纳社保及就业登记3个月以上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由就业地区人社部门直接反馈至县劳务办,务工人员不需要申请;
2.在厦门市同安区以外的其他区务工满3个月的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凭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务工协议或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工资花名册)、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
七、工作要求
(一)申请劳务奖补人员必须以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临夏州乡村振兴局下发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录入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实名制信息为准。
(二)在脱贫攻坚期内和巩固期内劳务输转奖补、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奖补政策在同一地区务工的不能重复享受,同一个脱贫劳动力 (含帮扶监测对象)只能享受一种类型的奖补。
(三)县劳务办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4 年12月10日,赴济南市、厦门市务工的脱贫劳动力 (含帮扶监测对象)在当年度10月1日后外出务工的,申请下一年度的奖补资金。
(四)享受奖补政策对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资金并依法依纪处理,以后不得享受各类就业奖补资金,审核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帮助骗取劳务奖补资金的,上报上级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附件:1.2024年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表
2.交通补贴申请书
3.2024年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务工补贴申请表
附件1:2024年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户属性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社保卡账号 | ||||
村级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乡镇(盖章) 年月日 | ||||
县劳务办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劳务办(盖章) 年月日 | ||||
本人承诺 | 我承诺:我申请务工补贴所提供的资料及签字真实有 效,若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已享受的 全部补贴。 承诺人: 年 月 日 |
附件2:交通补贴申请书
交 通 补 贴 申 请 书
村委会: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
于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在
公司( 省 (区、市) 县(市、区) 乡(镇)务工,月工资 元。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现申请务工交通补贴,望审批。
申请人(签字并盖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3:2024年已脱贫劳动力(含帮扶监测对象)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户属性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社保卡账号 | ||||
村级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乡镇(盖章) 年月日 | ||||
县劳务办审核意 见 | 负责人签字:劳务办(盖章) 年月日 | ||||
本人承诺 | 我承诺:我申请务工补贴所提供的资料及签字真实有 效,若有虚假,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退回已享受的全部补贴。 承诺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