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22922013957848x/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康政办发 |
发文字号 | 康政办发[2024]72号 | 制发机构 | |
有效期限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30 | 发布日期 | 2024-08-30 |
标 题 | 关于印发《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康政办发〔2024〕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麻疹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群体免疫效果,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降低全县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和传播,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对全县0至12岁及以下儿童(即2012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乙肝疫苗、卡介苗、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儿童免疫规划疫苗22剂次接种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麻腮风疫苗接种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全程补种率达90%以上。
二、时间安排
(一)摸底上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二)集中接种时间
2024年8月5日—9月5日(在此次查漏补种期间时间间隔不足的,要按照间隔时间完成后续补种)。
三、措施办法
按照“政府找人、学校配合、卫健接种”工作原则,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辖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
(一)摸底确定接种对象。
县公安局:从公安系统导出0—12岁年龄段户籍儿童信息(数据 59821)导出,提供给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各接种单位严格户籍信息的使用范围,严禁将户籍信息非法使用;同时,负责对卫健部门反馈的没有上户籍的儿童,协调户籍登记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将公安户籍信息分解至乡镇卫生院,由乡镇进行公安户籍儿童信息与卫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儿童个案信息(个案卡)比对(0—12岁59170人)。
乡镇卫生院:将辖区的0—12岁的户籍信息与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分析。把游离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空白儿童起底清零。结合前期对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逾期未做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三个找准”找人、找卡、找针,第一找人把未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儿童找准;第二把人的接种情况(人在哪里、是否建卡)找准;第三把逾期的针次找准。
1.有人有卡常住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填写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表,开展补种)——逾期未做为重点;
2.有卡无人外流儿童(1.个案信息里必须注清楚流出地、流出时间及有效联系方式;2.死亡儿童及时上传死亡证明)——建立外出接种台账(完善既有的台账)未重点
3.无卡无人外流儿童(1.必须注明具体原因,如移民村情况等;2.特殊情况标注:被抱养、死亡等)——建立台账
4.漏管儿童有人无卡(1.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填写查漏补种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表,报县疾控审核后建卡,已接种疫苗名称和时间在备注栏填写;2.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不再建卡,须在户籍名册备注)。——公安部门协同,没有上户口的儿童上户,这是我们这次工作的重点之一。
结合入户查看预防接种证开展接种对象摸底,摸清辖区目标儿童,对所有摸底儿童进行登记(包括流入儿童和流出儿童),核实接种记录。
接种记录以接种证为准,如无接种证则以电子接种卡或纸质卡(册)为准,无任何接种凭证则视为未接种。接种证中疫苗接种记录与信息系统或纸质卡(册)记录不相符时,须按照实际接种情况核实,确认是否需要接种。严禁仅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进行摸底。此项工作8月10日前完成。
疾控中心:做好数据比对和摸底的技术指导和督导,对全县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
乡镇政府:负责对漏种儿童进行协调联系,督促其尽快完成接种。
(二)及时供应调配疫苗。各接种单位尽快完成摸底工作,上报疫苗补种计划。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疫苗供应和保障工作,必要时开展疫苗动态调配,确保补种工作顺利实施。各疫苗使用和管理单位,要做到“先进先出”避免疫苗浪费。查漏补种行动使用疫苗和注射器将根据各乡镇摸底调查数据由县疾控统一计划调配下发。严禁向接种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如采用非免疫规划疫苗替代免疫规划疫苗进行补种的,须在监护人知情、自愿的原则下进行替代。目前全省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较为紧缺,各接种单位对漏种儿童做好登记工作,等疫苗到货后及时补种。做好疫苗的管理台账,确保“账苗相符、账实相符、可追溯、能查询”
(三)加强工作培训调度。各接种单位要细化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执行路径、工作流程和统计表格、接种人员力量摆布,组织召开查漏补种攻坚专题会议进行培训部署,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一个月内完成两轮业务培训:第一轮针对辖区内承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8月3日前完成规范接种操作培训,提高疫苗接种质量;第二轮针对县级医疗机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及县级疾控中心疫情处置人员,8月20日前完成麻疹疫情监测报告及麻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处置工作培训,提升基层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能力。每周召开调度会议,通报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查,切实提升接种补种工作质量。
(四)联合开展查漏补种。各乡镇要安排村社、社区按照卫健部门提供的需补种儿童名单,组织动员监护人及时带领儿童进行接种。此次查漏补种工作正值儿童秋季入托入学时期,卫健、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小学、中学收集接种证,卫健部门按照提供的接种信息立即进行核查,对漏种剂次较多的儿童,由学校和接种单位联合督促后续针次补种工作,确保所有漏种的学生均能够完成补种。
(五)秋期入学查验接种证。将查验接种证工作当作秋季入学查验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幼儿园、小学生入学的必查项目。督促家长在暑假期间,完成查漏补种和预防接种工作。按照《甘肃省卫生健康委、甘肃生教育厅关于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21)89》号文件要求,由各接种单位,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儿童预防接种评估报告”,或手工开展评估报告。作为秋季入学的核查条件,倒逼在校学生完成查漏补种。
(六)严格执行补种程序。对所有漏种儿童要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开展补种。
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3)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不小于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类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灭活疫苗、注射或口服类减毒活疫苗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在此次查漏补种期间时间间隔不足的,要按照间隔时间完成后续补种。
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 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2)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4)具体补种建议详见“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中各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进行补种。
优先补种要求:补种时要优先补种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及脊灰疫苗(包括2016年3月-2019年9月之间出生,不足2剂次脊灰灭活疫苗的儿童)。接种证中疫苗接种记录与信息系统中对应的疫苗记录不相符时,须经核实后,对未种者进行补种。要求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2剂次接种率达95%以上,全程补种率达90%以上。对补种情况在相应表格中进行记录。
(七)强化免疫服务供给。2个县级接种单位、17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级接种点,持续规范的提供高效、便捷、可及的免疫接种服务。特别是乡镇卫生院接种点,必须提供日接种,延迟接种时间,做好接种人员统筹,做好服务供给。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的实施。实现预防接种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疫苗信息化管理、冷链运转的信息化管理、签订知情同意的信息化、接种的信息化管理、接种证打印的信息化管理,把预防接种的工作,全过程信息监管。各卫生院的AAA级以上的接种点,必须不折不扣地全面投入使用。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程序。严格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做到日清日结日整理。
(八)及时跟进监督指导。县上成立卫健、教育、疾控等多部门联合督导组,在集中接种期间,持续开展巡回技术指导、监督执法工作,定期通报查漏补种工作进度和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责令立行立改,跟踪整改到位。配合州级蹲点督导组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蹲点督导,每周随机抽取90名儿童进行接种信息核实,对接种进度缓慢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将进行严肃查处。
(九)开展接种评估和病例搜索。查漏补种行动结束后,卫生健康局组织疾控中心在每个乡镇抽取30名儿童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州疾控中心抽取每个县市城镇和乡镇各30名儿童开展现场接种率评估。如发现有2名以上应补种对象未接种(因拒绝、禁忌症、生病暂缓的除外),须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漏种补种。各级医疗机构公卫科或承担相应职能科室每日开展门诊和住院病例麻疹疑似病例主动搜索;县疾控中心每周要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私人诊所和私立医院)开展一轮麻疹病例主动搜索,每周一12时前将搜索结果上报州疾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儿童免疫预防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以人民健康”的健康发展理念,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将落实好儿童免疫预防接种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全方位、无死角地做好查漏补种工作,将其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开展目标儿童宣传动员,及时掌握儿童疫苗补种情况。教育、公安、卫健部门强化部门职责的落实,全面协同培训,做到“找的见、摸得准、盯的牢、能接种”。切实消除我县的免疫空白儿童。对于流动儿童要组织动员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完成及时接种,收集凭证在系统内进行备注;因病暂缓接种的儿童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跟进,疾病痊愈后及时安排接种,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展和覆盖面,做到无禁忌症儿童应接尽接。
(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攻坚月行动期间疫苗补种工作宣传指引,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等重点人群和常规免疫薄弱重点乡镇、村的宣传动员力度。各村医充分利用好“村级免疫规划微信群”一对多,一对一地开展宣传、对接、跟进。各村要利用村民微信群,从传染病防控大局和个人健康保护角度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尤其要加大接种疫苗对减少重症并发症,降低儿童死亡率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接种意愿,提升参与配合接种疫苗的积极性,确保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格接种规范操作。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要安排好查漏补种攻坚月期间疫苗接种工作人员配备和节假日值班值守,进一步做好疫苗冷链存储分配管理,确保疫苗安全。统筹辖区内疫苗精准配送,规范疫苗接种验证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认真落实健康询问与禁忌症排查、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签署使用电子核签仪或手持PDA、打印接种记录、规范留观等要求,加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对于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疑似反应,按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置。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私自做出“副反应”的臆断,给接种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强化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不散。强化对接种工作的调度,持续用力。做到“日进展、周通报、旬分析,月总结”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各乡镇卫生院对各自接种率队列作为基准目标,将比对摸底发现的目标儿童盯死看牢,一针一针盯住打,一苗一苗地跟进种。在攻坚月内,把目标,把欠账、把任务高度聚焦,在后续的工作中,不衰减,不懈怠。
(五)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在查漏补种攻坚月期间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县上也将加大督查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反传染病防治、疫苗接种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实施“系统接种”“笔下接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预防接种各环节操作规范,儿童接种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
1.康乐县免疫规划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领导专班
2.康乐县免疫规划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蹲点督导组
附件1:康乐县免疫规划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领导专班
为了确保我县的免疫规划查漏补种集中攻坚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张 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文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段文娟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丁立荣 县教育局局长
马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有才 附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祁建峰 苏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包振国 胭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苟振华 景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植 莲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海军 康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兴伍 虎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俊华 八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学军 流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范锦春 上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育鹏 白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马其得 草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丽 五户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杜美玲 八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熊向平 鸣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宇荣 县卫健局副局长
肖赤涛 县疾控中心主任
马 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马继兰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高 立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马清如 附城卫生院院长
马霖凤 附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马小强 八丹乡卫生院院长
井志强 苏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马维强 流川乡卫生院院长
丁建芳 虎关乡卫生院院长
吕耀成 胭脂镇卫生院院长
苏彤江 景古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潘增芳 康丰乡卫生院院长
马启福 上湾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田春龙 白王乡卫生院院长
石兴荣 草滩乡卫生院院长
王海龙 普巴卫生院院长
吕 宁 五户乡卫生院院长
丁鸿伟 莲麓镇卫生院院长
罗正元 八松乡卫生院院长
段雪芬 鸣鹿乡卫生院院长
附件2: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巡回督导组
巡回督导组成员
第一组:组 长:段文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肖赤涛 县疾控中心主任
康彦龙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督导单位:胭脂、草滩、普巴、八丹卫生院
第二组:组 长:杜爱玉 县计生协会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高 立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吴 霞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股
督导单位:五户、景古、莲麓卫生院
第三组:组 长:马建平 县干部保健中心主任
成 员:马仲义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股
周亚鹏 县疾控中心传防股股长
督导单位:鸣鹿、八松、上湾卫生院
第四组:组 长:杜正潇 县干部保健中心副主任
成 员:马继兰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姬 红 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股
督导单位:康丰、苏集、附城卫生院、附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五组:组 长:马文成 县计生协会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马晓芬 县疾控中心慢病股
孙玲芳 县疾控中心传防股
督导单位:虎关、流川、白王卫生院
督导方式及内容
巡回督导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摸底登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展,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家庭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出院病例跟踪管控,常规疫苗管理和接种。
解读链接:关于对《康乐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