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2013957848x/2024-00017 主题分类 康政办发
发文字号 康政办发[2024]33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4-30 发布日期 2024-04-30
标     题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8 10:14
字号:
收藏


康政办发〔2024〕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3〕82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36号)文件精神,为细化安排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合理有效的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二、发放对象和补贴范围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我县实际补贴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3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补贴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规定,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做好辖区内补贴面积核实汇总工作,配合财政部门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通”等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要加强对资金发挥效益情况进行绩效管理,包括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补贴发放到位等情况,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和关心的问题。

四、补贴金额标准

农户补贴标准根据省级当年实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结合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

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金额=该农户应予补贴面积×单位面积补贴标准

单位面积补贴标准金额=省上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康乐县实际耕地承包(第二轮)总面积

2024年省上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2033万元,经15个乡(镇)及152个行政村认真梳理核实上报,拟补贴农户53614户,总补贴面积为311008.22亩,亩标准为65.368元。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五、补贴资金兑付方式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各乡(镇)要指派专人,再次对各村、各户耕地承包面积进行核实,核实面积参照上年补贴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一定要实、要细,不能重复也不能遗漏,以村为单位,对补贴标准、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主要政策和内容宣传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与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并核实补贴群众银行账户的准确性及时录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务必保证农户信息的准确性和承包面积的真实性,全力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补贴资金必须在县农业农村部门规定的时限内直接兑付到农户手中,不准抵扣任何款项。

2.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渠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进行发放。财政部门要衔接好代发银行的各营业网点以“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向农民兑付补贴资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相关单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负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2.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村民知情大会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有关新政策和具体操作程序,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3.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地农民手中,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随意调项,补贴资金将于8月底通过“一卡通”足额兑付到户。

附件:1.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附件1:康乐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乡(镇)

实际户数
(户)

实际面积
(亩)

补贴标准
(元/亩)

金额
(元)

备注

草滩乡

3647

25605.18

65.368

1673760


康丰乡

3613

16855.57

65.368

1101815


虎关乡

5286

21091.63

65.368

1378718


鸣鹿乡

2925

18966.01

65.368

1239772


胭脂镇

5330

26632.96

65.368

1740945


八丹乡

2045

15390.40

65.368

1006040


八松乡

2824

23688.50

65.368

1548472


白王乡

2704

22347.69

65.368

1460825


苏集镇

4807

25598.72

65.368

1673338


景古镇

3282

22935.15

65.368

1499225


附城镇

4222

17889.90

65.368

1169428


莲麓镇

2412

10426.84

65.368

681582


流川乡

3311

16020.40

65.368

1047223


上湾乡

4674

27367.90

65.368

1788986


五户乡

2532

20191.37

65.368

1319871


合计

53614

311008.22

65.368

20330000


注:补贴标准:65.368元/亩

解读链接:关于对《康乐县202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