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22922013957848x/2023-00007 主题分类 康政发
发文字号 康政府人[2023]10号 制发机构
有效期限 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7-20 发布日期 2023-09-07
标     题 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薛路同志任职的通知

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薛路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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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在康各单位:

根据县长马文吉同志的提请,经康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薛路同志为康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时间为两年(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康政府人〔2023〕10号关于薛路同志任职的通知.doc

康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薛路同志任职的通知-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