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乐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四批)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州社保〔2024〕2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康乐县参保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及足额缴费等情况,康乐县水利电力工程公司1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将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发放。
附件:康乐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第四批).xlsx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康乐县社会保险中心
监督电话:
0930—5916670(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0930—5916955(县社保中心失业保险股)
通讯地址:康乐县政府统办楼1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