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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信息,工作,政府,政务,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县附城镇蓝川大道14号,电话:0930-4425911,邮编:731500)。 一、总体情况康乐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之以恒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主要围绕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几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部门板块主动公开信息43条。(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国办及省、州、县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力度。并实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2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的职务、分管工作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相关动态信息,以及近期政策法规性文件资料。二是增加便民利民服务栏目,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医保报费政策等重要事项、办事流程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涵盖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四)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部门板块布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五)监督保障。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并发布。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单位各股室将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及时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规章000行政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行政强制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3.其他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不断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把握不足,导致一些公开信息不能做到及时公示。2.缺乏专业工作力量。现有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学历低专业不对口,同时又身兼其他多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工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广大群众、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1月18日 |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信息,工作,政府,情况,一、总体情况2019年,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州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一、总体情况2019年,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州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将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1、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强化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新《条例》,结合在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1、及时更新。及时对工作动态、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惠民政策及时更新。方便参保群众网上办事及查询,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参保人群了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2、规范运行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泄密行为,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信息义务收到举报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0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00行政强制00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0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政府集中采购0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子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启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子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量有待增加。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医保政策、办事流程及最新信息动态。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2月14日 |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19年,县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州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现将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1、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2、强化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我局认真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新《条例》及省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新《条例》,结合在政务公开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整改工作。(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1、及时更新。及时对工作动态、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惠民政策及时更新。方便参保群众网上办事及查询,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参保人群了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2、规范运行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泄密行为,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信息义务收到举报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0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00行政强制00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0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政府集中采购0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子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启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子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0000000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量有待增加。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医保政策、办事流程及最新信息动态。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2月14日 |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按照“打基础、促改革、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强化基础建设,扎实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医保待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之以恒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现将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930-4425911)。(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二)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医保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管理、更新、审核、依申请受理,同时要求各股室主动配合,积极将本股室信息认真梳理报局办公室。(三)及时更新发布。及时对工作动态、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惠民政策及时更新。方便参保群众网上办事及查询,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参保人群了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skanglexian.gov.cn/)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26条。(四)严格保密审查。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信息义务收到举报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0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00行政强制00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0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政府集中采购0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启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乏专业工作力量。现有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学历低专业不对口,同时又身兼其他多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工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发布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阅群众不是十分广泛,对新媒体的关注和利用也还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广大群众、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医保政策、办事流程及最新信息动态。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信息,工作,政府,医疗,一、总体情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按照“打基础、促改革、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强化基础建设,扎实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医保待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总体情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党的建设和医疗保障中心工作,按照“打基础、促改革、强服务”的工作思路,全面强化基础建设,扎实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医保待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过程中,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持之以恒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现将康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930-4425911)。(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时,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二)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医保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管理、更新、审核、依申请受理,同时要求各股室主动配合,积极将本股室信息认真梳理报局办公室。(三)及时更新发布。及时对工作动态、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惠民政策及时更新。方便参保群众网上办事及查询,发挥了“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参保人群了解医疗保障相关工作提供了平台,同时,主动公开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skanglexian.gov.cn/)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26条。(四)严格保密审查。根据上级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没有在政务信息公开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信息义务收到举报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第二十条第(一)项信息内容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规章000规范性文件000第二十条第(五)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许可000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00第二十条第(六)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行政处罚000行政强制000第二十条第(八)项信息内容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0第二十条第(九)项信息内容采购项目数量采购总金额政府集中采购00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1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3.补正启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2.重复申请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0000000(七)总计0000000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000000000000000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乏专业工作力量。现有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学历低专业不对口,同时又身兼其他多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工作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有关决策、规定、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发布的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阅群众不是十分广泛,对新媒体的关注和利用也还不够。(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广大群众、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医保政策、办事流程及最新信息动态。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临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参保缴费政策,缴费,居民,新生儿,日,保,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缴费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目前主要人群为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大中小学生、在园幼儿、新生儿。(二)缴费时间2023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家庭中的新增人员可以实时办理参保缴费。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一)缴费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目前主要人群为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大中小学生、在园幼儿、新生儿。(二)缴费时间2023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家庭中的新增人员可以实时办理参保缴费。(三)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四)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五)缴费渠道线下渠道:1、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人持身份证前往税务部门委托的代征银行(农行、工行、信用社等)的网点进行缴费。2、集中收缴:由缴费人所在乡镇、村(社区)集中收缴。线上渠道: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自主缴费。(六)新生儿参保登记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参保资助标准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省统一的分类资助政策。资助对象2022年资助标准2023年资助标准特困人员320元350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0元350元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低保220元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160元190元返贫致贫人口160元190元易返贫致贫人口100元150元脱贫人口100元100元具有多重身份的资助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